来劳资双方均对工会法咨询文本提出不少意见。澳门中小企业发展联盟理事长胡达忠建议“集体协商制度”中须有政府介入,涉及薪酬、福利的协商定,要考虑经济实际情况,必须无损经济发展。强调毋须设立“企业工会”。新加坡值得参考,当地政府有意把人才发展策略与工会工作结合。
胡达忠表示,工会法的立法无疑具有正当性,但综观劳资双方的争论,相信工会法立法原意应平衡劳资双方权益,“集体协商制度”须符合平等原则。建议工会法文本及实施方面不应忽略政府角色。
以邻埠为例,香港政府对来自工会的政策建议及涉及工会的“集体协商”中表现主动。新加坡亦然,其特有的劳工基金运作方式,与劳、资、政三方社会对话协商机制的运作,是该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石之一。新加坡政府会主动参与劳资方面的集体协商,在雇员福利方面则充分放权工会设计。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,政府不会设置硬性的工资增长指标,而根据经济发展实际状况,兼顾企业承受力。
网络维权冲击工会制
欧盟国家政府同样极为主动,所有欧盟国家均设立负责联合争议解决的机构,在某些国家,政府通过劳动部或其他部委扮演主要调解人角色。
值得劳资双方注意的是,全球范围均出现新的劳工维权方式。香港的工作节奏较澳门快,平均工作时数为每周五十二小时。但近年香港大工会相继解散,原因之一是中小企雇员或自由工作者比例很高,传统工会模式并不适合他们。香港现时出现很多自发组成的网上“劳工组”义务群,只要拥有劳工法律知识及技巧的参加者便可加入,以独立工作小组形式协助介入劳工纠纷。这种新兴网络维权方式,既对工会特别是“企业工会”的存在价值带来挑战,也促使政府须在监管工作方面多考虑。
他相信有效有为的政府,是工会法实施及澳门经济长期稳定的基石。
来源:澳门日报